春节假期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

时间:2024-10-29 10:54:08
春节假期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精选20篇)

春节假期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精选20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春节假期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精选2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春节假期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 篇1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处于高发态势,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频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主动开展信息报备。

省外来(返)宜人员、跨省出行返宜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抵宜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个人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若发现本人近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城市旅居史、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黄码等情形,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单位、入住酒店报告,接受管理,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集中(居家)隔离管理等事项。

二、积极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群众应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尽量减少前往边境陆路口岸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影院、上网服务、游艺娱乐等密闭场所,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勤洗手、用公筷,在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保持空气流通。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或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做好外包装消毒。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居民要及时接种第三针加强免疫。

三、尽量减少聚集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各地要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减少人员数量,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村组)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弘扬节约风尚,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能减则减”“能少则少”,确需举办50人以上会议、聚会等聚集性活动的单位或组织方,必须事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向举办地所属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活动全程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厅(馆)、美容美发店、民宿、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影剧院、棋牌室、娱乐场所、图书馆、交通场站、养老机构、福利院、医疗机构、药店、冷链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等重点场所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好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进入场所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一米线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须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餐饮单位须落实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十分感谢大家理解和支持宜春市疫情防控工作!衷心祝愿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春节假期疫情防控的应急预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省、全市、全县关于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两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弋阳县“两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为做好我局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上饶市应对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弋阳县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编制,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压实责任;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全局“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应急管理局“两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蔡敏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疫情处置组、应急保障组等4个工作组。

三、职责分工

综合协调组: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牵头、应急救援股、宣传教育培训股配合,负责收集疫情防控开展情况,协调配合县卫健委、教体局等重点部门做好“两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与上报工作;负责梳理本单位对疫情高风险地区返弋或返弋及家人有发热感冒症状人员的登记备案工作;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及两节期间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我局干部职工的健康状况,以及近期外出旅行情况;特别是排查从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并按要求对相关人员规范开展隔离观察、核酸检测、排查追踪、健康监测、随访管理等工作。

疫情处置组: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股牵头,工贸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县、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配合,对生产企业可能发生的疫情开展处置。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组:县应急管理局工贸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县、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负责对“两节”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应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检查。

应急保障组:县应急管理局救灾股牵头,防灾减灾股配合,负责“两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防控意识,及时掌握动态。局属部部门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局干部职工及家属境外及国内高风险地区来弋人员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并提醒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严守疫情防控。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因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 ……此处隐藏47678个字……>

职责: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按要求发布防控工作信息,开展舆情监测,指导新闻媒体把握报道口径和尺度;保障疫情处置工作公开透明和社会安定。其他工作人员依据疫情发展形势由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四、防控措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我镇尚未发现病例前

1.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镇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本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2.培训、演练:认真开展应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培训,重点学习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同时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适时组织开展模拟演练。演练工作要注重实效、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全面带动防控水平的提高。

3.物资储备:保证必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储备必要的应急预防性药物、准备相当数量的检测试剂、消毒器械、个人防护等物资,配备交通、通讯工具,以保证应急和常规防治工作所需。

4.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检验标本的采集、运输、保管、检测管理,确保实验安全、结果准确。

5.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信息监测组要坚守24小时疫情值班,确保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严禁脱岗、离岗。卫生院领导、各防控小组负责人、现场处理组所有成员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防控人员一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6.结合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主动加强重点场所及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卫生防控措施。

7.有针对性的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宣传,持续关注疫情进展情况。

8.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第二阶段:发生首例病例或传染源输入后

1.预警分级及应急响应:根据绥阳县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分级及响应标准执行。

2.现场调查及疫情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诊疗和防控等方案》执行。

(1)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院接到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应于两小时内上报县级疾控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对单病例重点了解期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对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流行病学调查组做好相应的指导、现场调查,信息监测组做好全区疫情监测工作。

(2)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镇卫生院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咽试纸、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和发病了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进行。采集病例的临床标本后,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于规定时限内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实验室检测。

(3)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落实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疾控机构人员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检测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4)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是指病例发病后诊疗、护理、探视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县卫健委组织领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一旦出现发热(肢下体温≥37.3℃℃)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进行咽试纸采集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

(5)疫点消毒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现场处理队员应及时对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随时消毒和终米消毒原则及具体方法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6)个人防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人员要采取标准防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上送病例的标本采集要采取三级防护。对无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调查、随访采取一级防护,对有症状的采取二级防护。

(7)开展现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在疫情发生地,开展健康行为干预,告知群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防、可治、可控,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日常卫生行为能够帮助预防可导致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这样的呼吸系统疾病的传播。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专门的发热门诊就诊。

(8)其它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情范围,必要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疫区实施管制措施。对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存在拒绝、抵制或破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由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措施。

第三阶段:疫情的解除

由上级疾控对疫情整体处理过程形成报告,经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绥阳县卫健局报上级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批准,可解除疫情,转入常现防控。

五、信息报送

相关小组在每日规定时限前上报前一日病例摘要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情况,上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绥阳县太白镇卫生院电话:

六、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卫生院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矮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觉纪、改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威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洗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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