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寒潮天气应急预案(通用6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寒潮天气应急预案(通用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乡镇寒潮天气应急预案(通用6篇)1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昭潭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保证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处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全镇各部门、村委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
3、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四)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指受寒潮、低温、冰雹、霜冰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降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昭潭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党委班子成员和镇各成员单位组成,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下设九个工作组。
1、交通道路保障组
组长:
成员:公路站、供电所、各村支书。
2、安全保障组
组长: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综治办、各村支书、自愿服务队。
3、市场保供组
组长:
成员:市场监管所。
4、应急处置组
组长:
成员:应急办、供电所、蓝天救援队,各村支书。
5、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
成员:党政办。
6、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宣传专干、各村支书。
7、核灾报灾组
组长:
成员:民政所、各村支书。
8、医疗保障组
组长:
成员:昭潭镇医院、各村卫生室。
9、督查核查组
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订灾害应急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成员单位职责
(1)应急办:为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通知调动镇应急综合队员集结,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党政办:负责后勤物资保障,协调相关视频会议调度。
(3)气象站、林业站、国土所:负责灾害天气的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农业生产、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及灾后相关项目的实施。
(4)交警队:负责组织做好镇域范围内人员、车辆道路交通疏导,及时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等突发情况。
(5)派出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镇纪委:负责受灾期间纪检监察工作。
(7)市场监管所:负责受灾期间市场物价稳控和打击囤积生活物资等管理工作。
(8)公路站:负责保障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救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9)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因灾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0)供电所: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电设施,保证救灾工作的通电线路畅通。
(11)民政所:负责组织灾情的摸底、调查、核查、统计上报工作。
(12)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摸排、汇总、分析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排查及调处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13)宣传办:负责对灾情期间工作、优秀典型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14)蓝天救援队、自愿服务队:组建团委和妇联两只自愿服务队与蓝天救援队,负责在应急期间24小时待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第一时间集合应战。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应急指挥场所
指挥部设在应急办,指挥全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
(二)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1、气象站管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承担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任务。
2、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知情部门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气象站根据收到的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镇气象灾害综合应急办。
2、镇气象灾害应急办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报告。
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5、镇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四)预警支持系统
1、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此处隐藏28836个字……域内的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对工作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发动群众清除行政区域内的道路积雪,保持道路畅通,积极做好居民生活保障工作。(9)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6.4.4响应终止
灾情和应急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局长)宣布终止Ⅳ级响应。
6.5启动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县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可酌情调整。
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及时、准确、公开、客观的原则,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舆情监控。
(1)县委宣传部应组织或指导有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发展趋势及防御对策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上报信息。
(2)各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信息,由本部门审核和发布;重要和综合性新闻稿须经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8灾后恢复重建
8.1善后处置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订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依法征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按规定给予补偿。保险监管部门应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灾害损失的理赔工作。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政府安排,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可向上级政府申报。
8.2社会援助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其他慈善机构应适时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8.3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解除后15日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核实、评估,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灾害损失评估、预测预报、抢险救灾情况和经验教训、改进措施以及典型案例等。各部门应及时将监测资料、灾情资料、工作技术总结、服务材料等进行收集归档。
8.4恢复重建
(1)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地政府应立即制订恢复重建计划,迅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2)Ⅰ级和Ⅱ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政府统筹安排,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受灾情况制订恢复重建计划,按有关程序报批后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Ⅲ级和Ⅳ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恢复重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
9应急保障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9.1人员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武警、消防救援、预备役和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9.2财力保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安排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财政困难的地区,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上级财政按财政规定积极争取资金,并及时下拨。
对受灾害事件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救助措施,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3物资保障
应急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经信、发改、供电、卫健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生产、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商务、农业农村、发改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区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9.4基本生活保障
应急部门应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9.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9.6通信保障
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重大应急信息的传播。
10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10.1表彰奖励
由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1)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10.2责任追究
对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存在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1附则
11.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3)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镇(街道)、村(社区)应当制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11.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1.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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